2011年3月27日 星期日

4/10 (日) 高雄市BPW會員大會

高雄市聯合國際職業婦女協會
會員大會議程

時間:100年4月10日(星期日)下午2時
地點:高雄醫學大學第一教學大樓N427
主席:王秀紅理事長
出席人員: 理監事暨全體會員
列席指導:高雄市政府社會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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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主席報告:

二、簡赫琳總幹事報告:

三、邱淑珍財務長報告:
(一)會員人數及財務狀況

四、提案討論
(一)本會章程第十七條修改案
說明:1.民國99年10月9日會員大會已通過修改本會章程第十五條:「本會置理事九人、監事三人,由會員選舉之,分別成立理事會、監事會。卸任理事長為下一屆當然理事。選舉前項理事、監事時,同時選出候補理事三人,候補監事一人,遇理事、監事出缺時,依序遞補,以補足原任者餘留之任期為限。理事、監事、候補理事、候補監事之當選名次,依得票多寡為序,票數相同時,以抽籤定之。」已獲高雄市政府社會局通過在案。
2.本次大會建議併同本會章程第十五條修改案,修改本會章程第十七條:「理事會置常務理事五人,由理事互選之,並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選舉一人為理事長,副理事長二人。理事長對內綜理會務,對外代表本會,並擔任會員大會、理事會主席。理事長應視會務需要到會辦公,副理事長協助理事長處理會務。理事長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,應指定副理事長一人代理之。」建議修正為:「理事會置常務理事三人,由理事互選之決議,……,應指定副理事長一人代理之。」
決議:

(二)理監事會改選
說明:本會於2009/4/3向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登記立案至今年4月將屆滿兩年,依據本會章程,理監事任期兩年,本次會員大會,需改選理監事。
決議:

五、臨時動議

六、散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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